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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明年起车辆不配反光背心就不能通过年检”?交警蜀黍来细细话你知!

发布时间:2017-12-28 16:45:13    点击数:   来源:  作者:

 

这几天有这样一则消息引起了许多人的关注:201811开始,如果车辆不配有反光背心将不能通过年检!

 

其实,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是对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误读。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是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管理最基本的技术标准,适用于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其最新版本为GB7258-2017,于20179 29日发布,自 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GB7258-2017 12.15.2 条规定了“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 1件反光背心”,其目的是保证汽车在夜间、黄昏等低能见度下发生故障或其他意外情况时,提升驾驶人下车在道路上行动时的可视认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由于这是GB7258-2017新增的汽车安全装置和结构方面的规定,因此只适用于20181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并不适用于201811日前已出厂但尚未注册登记的汽车,更不适用于在用的汽车。

 

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即俗称的“年检”)方面,我国执行的标准为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现行版本为GB21861-2014,其中并没有提出安全技术检验时应检查汽车乘员反光背心的要求。由于GB21861-2014 中的检验技术要求有部分内容系根据GB7258-2012 的相关规定编写,为保证GB7258-2017的贯彻实施,即将启动GB21861-2014 的修订工作。

 

综上可知,目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并不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反光背心;并且,由于GB7258-2017国家标准仅要求自20181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应配备反光背心,因此,即使修订后的GB21861规定安全技术检验时需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反光背心,检查的车辆范围也只是201811日起新出厂的汽车(无驾驶室的三轮汽车除外)。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相比于2012版,新标准调整和修改内容超过150项。三条新增标准:电动车窗得具备防夹功能、不能随便悬挂与车辆品牌不符合的厂标,随车得配备1件反光背心。是针对汽车生产厂家的要求(要求2018年起生产的机动车,必须按新要求生产汽车和配备反光背心),并非是针对交警车管部门的年审要求。

 

需要提醒大家,尽管网传的“201811日起所有汽车年检时均需配备反光背心”系对GB7258 -2017国家标准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误读;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和机动车三角警告牌一样,都是为了防止在紧急情况下发生次生事故的汽车安全装置。因此,为了保证自身的安全,建议大家在新购汽车时,除了应检查汽车是否配备了机动车三角警告牌外,对20181 1 日起出厂的汽车还应检查其是否按规定配置了汽车乘员反光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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