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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建设横县马山县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12-15 11:39:01    点击数: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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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社会化建设,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驾考需求,我支队决定在南宁市横县、马山县招标建设小型汽车类全科目驾驶人社会化考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根据自治区公安厅、财政厅下发的《全区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规定,此次横县、马山县小型汽车类全科目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采用招标方式建设,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租用。投标人应符合《全区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中关于投标主体、考场建设等条件。其中,考场建设方面,应能提供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考试场。

二、申请程序

为确保此次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我支队将公开接受县份小型汽车类全科目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建设及验收申请。凡有意向参与横县、马山县小型汽车类全科目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建设投标的法人主体,可按下列程序向我支队提出申请:

(一)社会化考试场建设采取自愿投资建设、自愿承担风险的原则,向我支队递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人应具备《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等相关行业标准(见附件)中要求的资质和建设条件,并符合公安部相关规定要求。递交书面申请时,同时提供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国土部门发给的土地使用证或合法有效的土地租赁合同、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相关文件、城建部门审批通过的建设考场建筑用房的相关文件、考场设计平面图和场内设置分布图、拟使用的考试系统和考试车辆型号等资料(考试系统设备、拓扑图、考试系统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系统使用说明书、考试车辆等软硬件设施清单)、拟建设考试场的地点、面积、考试场类型、考试项目数量、经营管理方式、资金来源、投资总额、设计考试人数等情况说明。

三、申请期限

201712182017 1222日。

四、申请地点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地址:南宁市五一路110号;联系人:刘警官;电话:0771-4828889)。

特此通告。

 

附件:1.《全区机动车驾驶人社会化考试场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

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

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028-2017

4.《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17

5.《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T1030-2017

 

备注:以上信息可在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684015.com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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